
《通知》中明確,各地區節能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節能監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推動,加強與工業、建筑、交通運輸、公共機構、商業、能源等行業部門和統計、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,探索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工作機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
節能監察是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標準、保障能耗雙控目標完成的重要抓手,對加快生態文明建設、促進高質量發展、推動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。為規范節能監察行為,提升節能監察效能,提高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,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6年發布《節能監察辦法》,明確了節能監察的定義、職責、內容和程序。《節能監察辦法》施行以來,各地區在宣貫節能法律法規、組織實施節能監察、督促企業依法用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經初步統計,各地區累計開展節能監察4.3萬余次,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、責令整改通知書、節能監察建議書4300余份,推動了節能法律法規標準的有效落實。
當前,部分地區存在對節能監察的重要性認識不夠、節能監察體系不健全、查處違法行為力度不夠等問題,與“十四五”艱巨的能耗雙控工作形勢和任務不相適應。需要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工作,提出工作要求,明確監察重點,建立常態機制,為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提供堅實保障。
下一步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全國節能監察工作的統籌協調,指導地方完善節能監察體系,增強節能監察力量,規范開展節能監察工作,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,確保能耗雙控目標完成,助力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。